
一、开发商破产重组后债务谁来还
1.开发商破产重组后,债务偿还主体按情况定。重组成功,执行完重组计划,按调整后的方式偿债,如延期或减免部分债务,剩余由开发商承担。
2.重组失败进入清算程序,开发商用全部破产财产偿债。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职工债权、社保税款、普通债权顺序清偿。财产不足时按比例分配。通常由开发商财产偿债。
二、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受理:债权人或开发商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指定管理人。
2.接管清查:管理人接管开发商财产,全面清查资产负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会议:管理人汇报工作、提交方案,债权人表决。
4.变价分配:管理人将非货币财产变现,按顺序清偿债务。
5.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管理人提请法院终结程序,裁定后办理注销登记。
三、开发商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1.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比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为债权人利益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用债务人财产随时还。
2.接着支付职工权益,包含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还有应划入个人账户的保险费和法律规定的补偿金。
3.再补缴除职工部分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税款。
4.最后处理普通破产债权,按比例分配。财产不够时,同一顺序按比例清偿。
在探讨开发商破产重组后债务谁来还的问题时,还需关注相关的拓展情况。一方面,若开发商在破产重组过程中对部分资产进行了处置,那处置所得资金的分配顺序会影响债务偿还。比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就可能优先于普通债权。另一方面,开发商破产重组后新产生的债务,其偿还主体和方式也值得注意。如果您对开发商破产重组后债务偿还的分配顺序、新债务的承担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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