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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的这起共有房产确权案中,一审判决让案件陷入了“死结”。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同胞姐弟,父母离婚时将房屋赠与二人,后过户至被上诉人名下,双方签协议明确各占50%产权。但因款项纠纷,上诉人诉请确认产权份额及补偿,一审却以“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私下协议不能对抗登记”驳回诉求,上诉人权益岌岌可危。
厘清法律边界
曾惠媛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经验丰富。面对此案,她首先紧扣一审法律适用错误这一核心,厘清物权与合同效力的边界。她援引《民法典》第215条,指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不能因物权登记就否定协议的效力。
驳斥关键抗辩
被上诉人以“撤销赠与”来否定上诉人的产权份额。曾惠媛律师敏锐地指出,父母的赠与已经完成了财产权利的转移,对方的这一抗辩毫无依据,从法律层面上有力地回击了对方的主张。
夯实证据链条
为了进一步证明上诉人的产权份额,曾惠媛律师结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协议书》签字确认文件以及被上诉人的陈述,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曾惠媛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上诉人确认产权份额的诉求,成功为当事人挽回核心财产权益,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实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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