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魏宪合律师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过13年的执业经验,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他持有律师执业证,证号为1610xxxxxxxxx5935。
其核心执业范围广泛,涵盖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魏宪合律师获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和赞誉。
他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合同纠纷领域:
20XX年,在上诉人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冯X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终身寿险,后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冯X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冯X某遂诉至法院。核心争议点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以及冯X某是否存在恶意隐瞒。魏宪合律师代理冯X某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20XX年,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xx公司与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但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涉案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且xx公司已知马X挂靠事实,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xx公司则主张合同真实有效,XXX司应依约付款。核心争议在于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一审中,xx公司提交了相关协议及结算单,XXX司提交《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魏宪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为当事人收集证据、进行法律辩论。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
劳动工伤领域:
2023年,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原告某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因不服被告某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意见》及被告某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复查答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原告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并于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于11月27日发生工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原告认为停保当月缴费已完成,待遇应予支付。核心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停保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持续有效。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提起诉讼,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操作规则及《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指出两被告仅依据形式停保日期否定实体参保状态,属于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错误。庭审中进行了系统性质证与辩论。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两被告作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意见》及《复查答复》,责令被告社保中心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原告的待遇申请重新作出处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社保中心负担。
结尾:魏宪合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等多个核心业务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他将继续秉持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更多有法律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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