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起在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开封。执业证号为14102201911143846,联系地址位于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他还曾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开封市宋都调解调解员、开封市律师协会文宣委副主任以及第一届开封市律师协会妇联委员。
刑事典型案例
在X聚众斗殴二审案中,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X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起诉。原审判决认定,李X在与杨X等人的纠纷中,驾车撞击对方致两人受伤,构成聚众斗殴罪并判处有期徒刑。李X不服提出上诉,刘振宇律师担任其指定辩护人。
辩护人对李X犯聚众斗殴罪不持异议,但提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且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原判量刑畸重,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经二审审理,法院综合全案证据,认为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采纳了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所提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同时,法院认定李X在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上诉人所提不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最终,法院认为原判认定李X具有持械聚众斗殴情节不当,导致量刑有误,依法予以纠正,撤销原判并重新量刑。
业务多元发展
除了刑事案件,刘振宇律师在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交通事故纠纷方面,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在婚姻家庭纠纷中,他能够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中,他也能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始终秉持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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