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履行要约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一般是相对方因信赖该要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准备履约所支出的费用、已支付的成本等;间接损失通常指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所产生的损失。
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遵循可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订立要约时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若要约中有约定违约金,可按约定赔偿,但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二、不履行要约赔偿损失多少
不履行要约的赔偿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生效后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若要约人违反要约拘束力,如违法撤销要约、擅自变更要约内容等,导致受要约人因信赖要约有效而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为受要约人的信赖利益损失,包括为订立合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咨询费等,以及因信赖要约有效而放弃其他交易机会造成的合理损失。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受要约人实际遭受的合理损失确定,受要约人需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及数额。若要约人合法撤销或撤回要约,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不履行要约需赔偿的损失是多少
不履行要约若构成缔约过失责任,需赔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常见的有:缔约费用,如为订立合同而支出的差旅费、通讯费等;准备履约所支出的费用,像购置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
间接损失通常指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所产生的损失。
损失赔偿额以对方因信赖要约有效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且不得超过违反要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要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各项证据来确定。
当探讨不履行要约的情况下赔偿损失是多少时,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内容。不履行要约除了要确定赔偿损失金额,还涉及损失的计算方式,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是因对方不履行要约而直接支出的费用,可得利益损失则是原本可获得但因要约未履行而丧失的利益。另外,赔偿还需考虑是否存在过错相抵的情况,若受要约方也有一定过错,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若你对不履行要约的赔偿计算、责任认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