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简介
肖慧,本科毕业,自2016年开始在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290201611958790。其服务地区为湖北仙桃,联系地址是仙桃市仙桃大道巨臣铂域二号楼。执业至今,肖慧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民商事领域办理合同纠纷90余件、侵权纠纷500余件,秉持踏实办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擅长婚姻家事、合同、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
赠与合同纠纷案情
原告刘X与被告叶X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22年叶X在刘X不知情的情况下,向被告李X赠与大额财产,累计金额达37万余元。刘X认为叶X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于是,刘X向湖北省仙桃市XX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叶X对李X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李X返还赠与款37万元,同时由李X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
办案经过
2023年4月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诉讼过程中,原告刘X自愿撤回对被告叶X的起诉,法院依法裁定予以准许。随后,法院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肖慧作为原告刘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被告李X围绕赠与金额、返还方案、费用承担等核心争议展开协商。在法院的居中协调下,双方逐步达成一致的和解意愿。
案件结果
本案经法院主持庭前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法院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具体结果为:被告李X于2023年6月1日前,向原告刘X返还赠与款25万元;原告刘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850元,减半收取3425元,由被告李X负担;保全费2270元,由原告刘X负担。
调解理由
案涉赠与财产系原告刘X与被告叶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叶X未经刘X同意擅自处分,该赠与行为本身存在效力瑕疵,原告有权主张返还。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依法予以确认。调解协议兼顾了原告的财产权益与被告的履行能力,既有效维护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也实现了纠纷的高效化解,符合民事诉讼调解的原则与精神。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法院认可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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