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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东营市A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2年被取保候审。2025年,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张某面临有罪判决的巨大压力,陷入绝望处境。此时,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姜凯文律师介入此案。
审查困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经查明,张某通过“票货分离”方式,在无实际购油情况下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违法事实看似清晰。这使得案件在前期对张某极为不利,有罪判决似乎不可避免。
辩护转机
姜凯文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他发现张某具有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且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姜凯文律师抓住这些关键点,在辩护中强调张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认为张某不需要判处刑罚。
不起诉结果
经过姜凯文律师的有效辩护,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其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张某从面临有罪判决的困境中成功脱身,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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