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经历与背景
杨权法律师于2018年开始在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如今已成为该所的合伙人律师。他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教育背景,在法律知识的储备上有着深厚的积累。在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之前,他曾先后在政府法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及审判机关任职,这些经历使他对行政和司法体系有着深入的了解,为其律师执业生涯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他担任着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还曾受邀参加常州交通广播电台《有请大律师》栏目担任嘉宾律师,同时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业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执业领域与案件数量
杨权法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围广泛,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非诉事务、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领域。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这些案件中,他深耕于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劳动工伤案件占比约75%,同时在行政争议和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展现出其在法律实务中的多面能力。
处理劳动仲裁案件
在2023年,杨权法律师处理了一起劳动仲裁案件,即王XX诉江苏XX公司工资、赔偿金争议案。2023年2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权法律师作为江苏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积极参与协商。最终,双方协商处理,相关款项得以支付,申请人王XX于2023年3月22日向仲裁委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仲裁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仲裁委准予申请人王XX撤回仲裁申请。这一案件的顺利解决,体现了杨权法律师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能力,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避免了进一步的法律程序,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2021年,杨权法律师参与代理了潘XX与孙XX、常州市XX公司、中国XX公司、第三人紫金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9年7月2日,在常州市武进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潘XX受伤。事故发生后,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经认定,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孙XX应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潘XX不承担该起事故的责任。潘X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各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86097.87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权法律师作为潘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法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最终,法院核定潘XX的损失为88571.09元,判决中国XX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潘XX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费用共计64246.8元,扣除其已支付的10000元,余款54246.8元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潘XX;中国XX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潘XX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费用共计3311.7元;常州市XX公司应赔偿潘XX医疗费985.6元(以其垫付的10000元抵扣);驳回潘XX的其余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涉及多方当事人和复杂的法律关系,杨权法律师在其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体现了他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担任律协职务与社会贡献
杨权法律师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这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意味着他承担着为律师行业发展贡献力量的责任。在教育培训考核方面,他可能参与制定律师培训计划、考核标准等工作,有助于提升当地律师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在立法与行政方面,他可以为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专业意见,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实施。此外,他参加常州交通广播电台《有请大律师》栏目,通过媒体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他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业等单位的法律顾问,为这些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预防和解决法律问题,保障了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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