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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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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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现在已经成为大众心目中最具期待价值的不动产之一,正基于此夫妻离婚时对房产的产权纠纷也愈演愈烈。此时,无论是哪一方其实都是想要为自己争取房子的。那现实中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分配才好呢,这也成为了离婚夫妻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夫妻共同所有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呢?针对针对夫妻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实现程度不同等不同情况都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下面将针对“夫妻共同所有房屋离婚时如何分配”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时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情况

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主要针对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缴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包括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离婚时夫妻双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即只取得部分所有权,主要包括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性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共有房屋,即部分产权房屋。

上述两类房屋夫妻离婚时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且对分配有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应当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在当事人就上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时房屋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情况

离婚时双方对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不同的情形有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未取得房屋的一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不应当以当初买房时的房款为依据,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对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拍卖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房屋已经取得完全所有权但不宜分割的情况

夫妻离婚时如果其已经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适宜分割使用的,应当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房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当照顾女方。

对于夫妻之间共同所有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也当然的受到当事人的格外关注。至于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分配,要看房子的情况是怎样的,但我们也要注意,对于婚后夫妻仅仅是居住使用,并没有所有权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是不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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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有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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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抚养权怎样分配?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若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生育了双胞胎的,此时,若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议达成一致的,会交由人民裁决。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请求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的民事诉讼案件是较为常见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胞胎如何抚养,抚养权是权如何规定的原则上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双胞胎子女抚养权判决时应考虑其特殊性,以孩子利益为原则考虑;律师提示:两个孩子如果性别不同,还是以男孩子归父亲,女孩随母亲为宜。当然,若男孩在二周岁以下,则通常会判归女方抚养。双胞胎抚养权是最难处理的,从情理上而言,最好归一方抚养,不限制对方探视,这样对双胞胎的成长发育更为有利,且利于孩子之间亲密关系的建立。但从法理上而言,若双方均坚持要求抚养,更多的时候,会判决各自抚养一个,明确各自的探视时间。抚养权归属一向是离婚诉讼中争夺的热点。法官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并将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决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女方存在其他情况,子女确实客观上无法跟随其生活的。否则只有在女方同意的情况下,男方才有机会进行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对于双胞胎如何确定抚养权,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据律师了解,在实际判决中,双胞胎抚养很多情况下是一人一个,这是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但是律师认为双胞胎子女在心理和生理上往往比其他孩子更互有依赖性,强行分离对其身心健康极为不利,需要特殊考量和对待。这种特殊的骨肉相连,不宜分离。双胞胎如何抚养原则上会将孩子分配夫妻双方一人一个孩子,但在实际中,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时,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工作环境是否稳定等来确定。若孩子孩子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归属于母亲;若孩子年龄超过十周岁,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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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双方房子如何分配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夫妻双方房子如何分配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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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双胞胎离婚后抚养权该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后双胞胎如何分配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决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女方存在其他情况,子女确实客观上无法跟随其生活的。否则只有在女方同意的情况下,男方才有机会进行抚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对于双胞胎如何确定抚养权,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据律师了解,在实际判决中,双胞胎抚养很多情况下是一人一个,这是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但是律师认为双胞胎子女在心理和生理上往往比其他孩子更互有依赖性,强行分离对其身心健康极为不利,需要特殊考量和对待。这种特殊的骨肉相连,不宜分离。
二、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通过小编总结的子女抚养权方面的知识,我们应该对离婚双胞胎如何分配抚养权有了一定认识。针对这种特殊的情况,夫妻双方应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双胞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果交给裁决的话,通常会将两个孩子分别分给男方和女方。但是出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目的,最好还是将双胞胎给一人,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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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债务是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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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分配的?
办离婚时都想要房子,可以协商分割,签署财产分割协议就可以,若是协商不成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房子归属问题,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屋,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办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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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离婚后双方工资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根据《婚姻法》规定,工资、奖金为夫妻共有财产。家庭理财如果不当,很容易造成夫妻的矛盾从而影响家庭稳定。婚后夫妻的工资,有的家庭各花各的,有的是一方来掌管家中经济大权。据官方网站了解到,婚后夫妻的工资按如下方法管理才合理:1 双方有各自能够支配的一部分自己的工资,留一部分工资自己支配。
2、双方除了自己支配的那部分工资,剩下的工资应归入家庭共有资金里,用来共同存款、支配生活费、孩子的教育经费、还房贷、交水电、以及其他共同的生活开支。
3、建一个共同账号,夫妻双方(都有工作的话)每月往里面打剩下的那部分工资,用于共同支出。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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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对于双方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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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双方离婚后房产分配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只能选择起诉的方式解决。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婚前购买的房产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但是共同出资的房产是需要协商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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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后男方父母双亡,现双方离婚,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需要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才能过户。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费收件窗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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