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小两口结婚后通常会考虑买房置产,这房子的归属问题就成了大家关心的事儿。毕竟房产价值高,一旦涉及到离婚或者其他财产分割情况,房产归属就变得尤为重要。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到底哪些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比如小张和小李结婚后,两人一起攒钱付了首付,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虽然房产证上只写了小张的名字,但这套房子依然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认定这类房产时,关键在于出资时间是否在婚后,以及资金是否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
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小王婚前买了一套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小王,但小王需要对妻子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三、婚后受赠或继承的房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受赠、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比如老张去世后,将自己的一套房子留给儿子小张,没有明确说明只给小张一人,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和他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老张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房子只给小张,那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
四、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归属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房产的管理、使用、处分等问题。比如夫妻共同决定出租房产,租金收益如何分配;或者想要出售房产,手续该怎么办理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也不简单,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经验丰富,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在律图网的帮助下,大家可以更安心地处理房产相关的法律问题,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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