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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在中标某建设工程后,因施工需某水电站放水,签订协议。然而,水电站依协议诉请某公司支付近200万元补偿款,二审法院竟判决支持原告诉求,某公司面临巨额经济损失,陷入绝望。此时,曾惠媛律师作为再审申请人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下了这个棘手的案件。
精准制定策略
曾惠媛律师紧扣核心争议点制定代理策略。她首先聚焦协议效力,主张协议系虚假意思表示无效,论证协议并非某公司真实意愿。这一独特的辩护思路,为案件的逆转奠定了基础。
厘清责任归属
曾惠媛律师强调某公司非适格赔偿主体,并且夯实事实依据,纠正原审对款项支付背景的错误认定,强化己方证据链的完整性与说服力。通过严谨的论证和充分的证据,让案件的真相逐渐清晰。
再审成功改判
最终,广西高院采纳了曾惠媛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涉案协议无效,某公司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撤销了二审的错误判决。这一结果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更精准界定了工程中多方主体的责任边界,彰显了曾惠媛律师在民商事再审案件中精准研判、有效抗辩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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