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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效力与工程款结算问题常困扰着企业。很多企业认为合同无效就应按实际造价结算工程款,然而这种认知存在误区。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的迟延蕾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众多相关案件,对于此类风险的防控有着丰富经验。
精准把握合同效力
在梁X、杨X诉山东XX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梁X、杨X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无效。实践中,若企业对合同对方的资质审查不严,极易导致合同无效,从而引发工程款结算纷争。迟延蕾律师提醒企业,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对方的施工资质,避免因合同无效带来法律风险。
依据法律合理结算
二审中,双方围绕结算标准展开激烈辩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迟延蕾律师作为山东XX公司的代理人,主张严格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最终法院采纳了该意见。企业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权利,避免盲目索赔造成损失。
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企业要增强法律意识,早期介入专业律师进行风险排查和制度建设,避免工程款结算等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迟延蕾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企业解决了法律难题,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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