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刘欢律师于2018年在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年8月正式开启执业生涯。2023年6月,他与合伙人共同创办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成为律所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在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此类案件占比约50%。
刘欢律师毕业于专业法律院校,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他拥有律师执业证(证号:134xxxxxxxx117783),凭借多年的努力与积累,在法律行业崭露头角。他曾成功为银行诉讼和执行70余起案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余起案件,代理的多起批量案件也均取得胜诉,这些成就让他获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可。
刘欢律师秉持“坚守正义,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劳动争议纠纷领域
时间:2021年4月20日立案
简要案情:泗县某工程由中国XX集团承包,其将该工程三标段和二标段分别分包给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27日,原告张XX经介绍进入该工地从事内墙粉刷工作,与被告刘X协商每天工资为240元。2020年5月5日下午13时许,原告在工地上干活时从脚手架上跌落摔伤,刘X垫付了医疗费。之后原告要求赔偿,被告互相推诿。
核心争议点:原告要求确认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关键行动: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各被告角色,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书写答辩状递交至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抗辩双方无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结果:法院判决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原告张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简要案情:原告蔡XX自2018年3月入职被告宿州XX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员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被告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至2021年9月。2021年10月4日结算,被告欠原告工资77687元,并出具付款计划,后支付15000元,下欠62687元未付。
核心争议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62687元。
关键行动: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准备拖欠工资明细单及工作相关证明,在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
最终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负担。
刘欢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民商事和刑事等多个法律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未来,他将继续坚守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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