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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纠纷案件里,劳动者常面临证据收集难、用人单位以规则优势压制等“证据迷雾”。本案中,劳动者面对公司的诸多抗辩,证据局面看似不利。此时,执业三年的李佳莹律师介入,案件的棘手程度可见一斑。
证据整合:锁定薪资标准
作为劳动者李XX的代理人,面对公司以岗位变动为由单方降薪的抗辩,以及工资构成复杂的不利证据现状。李佳莹律师系统收集并提交了劳动合同、薪资调整邮件、历史工资银行流水、个税申报记录等证据。通过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证明李XX长期稳定的月薪为16000元,指出公司单方降薪缺乏依据,属于违法行为。
公司以《员工手册》规定年假“过期作废”,且部分年假已过时效进行抗辩。李佳莹律师查阅《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现用人单位规定年假“过期作废”违反法律法规,属于免除自身法定义务、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的无效规定。同时强调未休年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适用特殊规定,公司关于时效的主张不成立。
清晰举证:明确解除合法性
面对公司对李XX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的质疑,李佳莹律师提交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及邮寄凭证、签收记录。这些证据清晰证明李XX是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过错而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终,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了劳动者的绝大部分核心诉求,获赔超12万。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细致的证据审查和精准的法规运用,能为劳动者打开维权之门,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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