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诉讼的战场上,证据就像散落的拼图碎片,每一片看似不起眼,却能拼凑出完整的案件真相。然而,这些碎片往往被复杂的情节和各方的说辞所掩盖,使得事实认定如同在迷雾中摸索。此时,一位经验丰富、火眼金睛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能从海量的证据中抽丝剥茧,还原案件的本来面目。庞石磊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善于在证据丛林中披荆斩棘的法律先锋。
深耕法律十六载的专业通才
庞石磊律师自2006年起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十六年。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精通中文与英文,可处理多语种法律事务。作为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他专注于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多个核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众多复杂案件中,他凭借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正是庞石磊律师对证据的高度敏感和深入挖掘的能力,让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总能找到关键突破口。在下面这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他的这些特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迷雾:一审判决的证据偏差
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与上诉人宾馆公司,原审第三人赵XX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历经多次审理。一审法院重审后,将赵XX支付的XXX.4元认定为代付款并予以抵扣,仅判决宾馆公司支付工程款余额63813.6元及按LPR四倍计算的利息。XX公司、XX公司及宾馆公司均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破局:证据漏洞的精准挖掘
庞石磊律师作为XX公司、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团队迅速投入案件梳理工作。他们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明确核心争议焦点。针对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问题,律师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一审法院突破生效裁判认定事实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将投资款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在工程造价方面,律师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对鉴定意见中的各项费用逐一分析,针对宾馆公司提出的异议,准备充分的反驳证据和理由。就逾期付款利息,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一审法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缺乏合同约定及法律依据,应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审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庞石磊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交了多组证据。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纠正了一审法院的错误认定,认定赵XX支付的款项为投资款,不应作为工程款抵扣;对工程造价部分进行了合理调整;支持了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宾馆公司向XX公司、XX公司支付工程款XXX.3元及相应利息,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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