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劳动者李XX遭遇用人单位单方降薪、拖欠工资及未足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等问题。公司以岗位变动为由调整薪资,还依据《员工手册》称年假“过期作废”,不同意支付部分未休年假工资。面对公司的种种说辞,李XX委托了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的李佳莹律师,开启维权之路。
全面梳理,锁定关键证据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为了证明李XX长期稳定的月薪为16000元,她系统地提交了劳动合同、薪资调整邮件、历史工资银行流水、个税申报记录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有力地驳斥了公司单方降薪的行为,指出其缺乏法律依据及事实基础,且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属于违法行为,应足额补发工资。
精准出击,击破公司抗辩
针对公司以《员工手册》规定年假“过期作废”的抗辩,李佳莹律师援引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公司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且未休年假工资的仲裁时效适用特殊规定,公司的时效主张不能成立。同时,她提交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及相关记录,证明李XX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准确区分了法定年假与福利年假,厘清了仲裁请求的依据。
在李佳莹律师有理有据的代理下,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其意见,作出了支持李XX绝大部分核心诉求的裁决,三项金钱给付请求合计获裁122,679.40元,成功为劳动者维权,否定了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