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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实务里,行政诉讼中证据往往是案件的关键所在。很多时候,行政机关看似掌握着充足的证据,让原告陷入不利局面。在这起房屋行政强制案件中,原告面临着街道办事处的强拆,情况十分棘手。此时,执业十五年的龙成律师介入了此案。
证据复核:发现漏洞
作为原告周XX、罗XX、XXX、XXX的委托代理人,面对街道办事处坚称房屋为违章建筑应拆除的主张,龙成律师开始仔细查阅双方提交的证据。他发现被告虽认为原告房屋违反相关法规,但并未提供房屋有还耕部分和违章建筑的相关证据。而且在2013年3月22日强拆时,被告仅提供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交出宅基地、领取补偿款通知》,却没有证明该拆除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
程序审查:锁定关键
龙成律师进一步审查发现,被告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强行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却未举出证明其已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的证据材料。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行政机关或授权机关应先取证、后裁决,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没有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来支撑其强拆行为。
最终,法院采纳了龙成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于2013年3月22日对四原告房屋进行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判决被告拆除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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