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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作为东营市A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2年5月被取保候审。2025年5月,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张某面临着有罪判决的危机。此时,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姜凯文律师介入此案。姜凯文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擅长刑事犯罪辩护等领域。
审查困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从查明情况看,张某通过“票货分离”方式,在无实际购油情况下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证据对其极为不利。张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似乎难逃有罪判决。
辩护策略
姜凯文律师仔细研究案件,挖掘张某具有的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他指出张某有自首情节,并且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同时,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姜凯文律师从法律条文出发,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张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逆转结果
在姜凯文律师的有效辩护下,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其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张某成功摆脱了有罪判决的危机,实现了案件的逆转。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姜凯文律师卓越的辩护能力,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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