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25年国家赔偿金标准及赔偿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4
浏览10w+
左杰律师
左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63人
专家导读 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315.94元计算。根据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ArticleTitle}

一、国家赔偿金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国家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⑥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⑦违反国家规定我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⑧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赔偿法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⑥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根据赔偿法第31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三项:

①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强措施(包括拘传、拘留、罚款等)的损害赔偿;

②民事、行政诉讼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③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存款、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等)造成损害的赔偿。

综上所述,中国国家赔偿金标准有所修改和调整,国家也会按照新的赔偿标准执行。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国家赔偿要结合具体案件而定,如果还有类似的其他问题,小编建议进行法律咨询或找专业律师寻求更详细的帮助与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中国2025年国家赔偿金标准及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1****4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4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1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国家赔偿·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国家赔偿范围及条件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家赔偿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等等。
27浏览 2025-01-15
国家赔偿范围及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国家赔偿条件<br/>1、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br/>(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br/>(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br/>(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r/>(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r/>(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br/>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br/>(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br/>(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br/>(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br/>(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br/>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br/>(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br/>(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br/>(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br/>二、国家赔偿范围<br/>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br/>(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br/>(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br/>(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br/>(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r/>(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r/>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br/>(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br/>(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br/>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br/>(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br/>(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br/>(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br/>(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br/>(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br/>(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br/>4、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br/>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br/>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br/>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br/>(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br/>(二)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br/>(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br/>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br/>4、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br/>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br/>(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br/>(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br/>(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br/>(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br/>(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br/>(六)吊销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br/>(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br/>(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466浏览
国家赔偿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等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强制险赔偿范围及数额
强制险赔偿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强制险的赔偿数额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18浏览 2024-09-25
国家赔偿范围及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国家赔偿条件<br/>1、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br/>(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br/>(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br/>(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r/>(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r/>(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br/>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br/>(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br/>(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br/>(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br/>(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br/>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br/>(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br/>(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br/>(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br/>二、国家赔偿范围<br/>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br/>(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br/>(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br/>(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br/>(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r/>(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br/>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br/>(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br/>(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br/>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br/>(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br/>(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br/>(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br/>(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br/>(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br/>(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br/>4、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br/>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br/>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br/>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br/>(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br/>(二)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br/>(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br/>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br/>4、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br/>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br/>(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br/>(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br/>(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br/>(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br/>(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br/>(六)吊销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br/>(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br/>(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416浏览
国家赔偿的范围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国家赔偿的范围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9浏览 2025-02-01
巨额国家赔偿的范围以及标准是什么?
巨额国家赔偿的范围以及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损失程度来确定国家赔偿的范围。如果是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家赔偿的范围有什么
国家赔偿项目有: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37浏览 2024-10-23
巨额国家赔偿的范围以及标准是什么?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巨额国家赔偿的范围以及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种类可以归纳为三大种类: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42浏览 2025-02-07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国家赔偿 > 中国2025年国家赔偿金标准及赔偿范围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81****393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35****963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627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