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4年起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她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以及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
杨慧律师主要服务于企业和个人,在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业务,也精通非诉业务。她在民事、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民事案件,占比约80%,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她还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同时也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宋XX委托杨慧律师和李X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2019年5月4日,宋XX与康XX公司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并按约定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房屋虽已封顶,但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经了解,被告所售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的70年不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原告宋XX向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赔偿损失以及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等。被告康XX公司则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包含会员权益服务;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获得预售许可证,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不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原告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宣传的70年产权问题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所致。
杨慧律师在案件中,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仔细审查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主张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因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协议应认定无效。在利息和赔偿损失方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原告争取合理的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宋XX与被告康XX公司于2019年5月4日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无效;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1,181,907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体现了杨慧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判断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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