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执业背景
赵骄虎律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2011年起在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执业,是律所合伙人、主任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十余年间,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服务对象涵盖个人和企业,工作侧重刑事诉讼业务。他秉持“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还获评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
当事人甲因企业业务需求,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后续仅少量联系信息对应主体,未获利便删除信息。2025年2月22日,甲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赵骄虎律师前期争取不起诉,但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聚焦甲“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其悔罪表现进行辩护。由于甲主张购买信息系经营需要,但用途涉及违法“挂靠”,使用用途无法认定为合法,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其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该标准,构成犯罪。不过甲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结合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案
2025年8月24日凌晨3时许,当事人甲X在机动车驾驶资格处于注销状态下,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发现酒驾检查点后倒车逃跑,还将车辆横向停放在机动车道并下车逃至人行道,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甲X呼气酒精含量为124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21.9毫克/100毫升。
2025年9月24日,甲X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三千元。赵骄虎律师作为甲X的辩护人,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提出关键辩护意见: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其驾照注销情形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无证驾驶;甲X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法院经审理,结合甲X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采纳辩护意见,最终判决甲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