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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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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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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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的身边曾经有朋友遇到过这种情况,可能有很多人也非常的感同身受。就是自己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这件事情上有签了卖身契的这种感觉,因为有些管理者的不配合就是没办法正常的离职,这就迫使很多员工直接走人连工资都不要,但也有很多比较理智的员工考虑的问题就是,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赔偿?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赔偿?

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如果能与单位以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有些情况下也应该要求公司赔偿的。其实员工本人如果真的觉得公司各方面都是非常好的话,肯定是不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种请求的,有可能是因为用人单位当中的某些领导看不惯员工本人,公报私仇的各种为难员工而导致员工被迫离职的,员工千万要记得索要自己该得的赔偿金,正常情况下的话就没有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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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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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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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二、固定期限员工
(一)单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单位可解除,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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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下列情况下不可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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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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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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