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一般都是当事人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才潜移默化的被感染的,所以有些职业病在前期发现了以后还是可以通过科学的治疗加以改善的,平时如果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了工作当中,发现身体不适也不及时的检查的话,就很容易忽略职业病的存在。对部分已经得知自己属于职业病的员工比较关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律图小编将在下文做出详细介绍。
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病鉴定书应当明确诊断被检查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写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职业病鉴定书须包括患者职业病接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的诊断标准、诊断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应由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签名后出具,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后并加盖"专用章"方为有效。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后,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二)诊断结论。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载明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
(三)诊断时间。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二、职业病诊断需要哪些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职业病诊断档案应该包括哪些?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应当包括:
(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二)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包括参加诊断的人员、时间、地点、讨论内容及诊断结论;
(三)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相关部门、机构提交的有关资料;
(四)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职业病鉴定期限是多久?
(一)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对资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补充。资料补充齐全的,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鉴定。
(二)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鉴定申请之后,根据需要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的办事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鉴定资料。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
(三)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譬如确诊为职业病或是不属于职业病,如果确认了属于职业病的话,那应该具体的交代清楚职业病的名称,和具体感染的程度以及参考的相关依据等。并且不加盖公章的职业病证明书没有任何效力,正规的职业病鉴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一般都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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