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经历
周耀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其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这种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正式执业前,他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还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这些经历让他熟悉了不同司法环境和商业领域的运作模式,为他的执业生涯提供了多元化的视角。
执业机构与服务地区
周耀东律师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3373。他主要服务于西安(核心地区)和咸阳,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这使得他能够为当地的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
周耀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这种理念贯穿于他的每一个案件中,确保他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案件数量与领域分布
执业至今,周耀东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商事合同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其中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同时,他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商事及执行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职务与社会贡献
周耀东律师担任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的认可,也反映了他积极参与社会法律服务的态度。作为调解员,他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沟通技巧,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区和消防单位的法律顾问,他为相关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
主要擅长业务领域
周耀东律师的主要擅长业务领域集中在合同纠纷(包括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伙等)、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离婚、分家析产、抚养权)、商事纠纷(票据追索、保险合同)、侵权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公司治理、刑事辩护(侵犯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及妨害社会管理类案件)。他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在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
胜诉经典案例
周耀东律师有多个胜诉经典案例。在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案件在诉讼时效及结算方面存在极大争议,经过四次开庭,最终收到胜诉裁决。这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在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但他通过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成功让委托人收到款项,展示了他灵活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能力。在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他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面对公司设立前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中均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复杂情况,经多次调解、直播开庭,最终法院认可公司承受权利义务的观点,原告撤诉,体现了他在处理公司相关合同纠纷时的专业和智慧。
在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时发现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被告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但他通过一二审的努力,支持了原告诉请。面对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且所有款项均由第三方代收的情况,他多次与公司沟通,最终为委托人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凸显了他在房屋买卖纠纷领域的专业和执着。在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中,代理原告时面临结婚登记时间久远无结婚手续的难题,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他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面对被告长期家暴导致原告本人恐惧未到庭的情况,经多次协调最终调解离婚,体现了他在婚姻家事纠纷中的人文关怀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
在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作为代理律师,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同时,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沟通记录、以物抵债文件等,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他结合《民法典》关于维修义务、不可抗力及损失赔偿的规定,提出有力实体抗辩,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周耀东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证据收集,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周耀东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委托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委托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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