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算正式工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签了劳动合同算正式工吗?

从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则最迟一个月之内就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签订的,则单位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在这方面,签了劳动合同算正式工吗?这是很多人不明白的地方,下文中律图小编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签了劳动合同算正式工吗

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因为很多用人单位会先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自然试用期也是包括在了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如果约定的有试用期的话,则一般试用期之后转正的,那么此时才算是单位的正式工。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签了劳动合同算正式工吗?
一键咨询
  • 158****47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6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5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6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8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4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不签正式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约,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各自的责任和权限,也是对双方的一种保障。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正式发票与非正式发票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有正式发票,没有非正式发票。
非正式的就不叫发票,而是收据、收条、付款证明等,统称白条。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另外,以前增值税发票的联次与普通发票也不同,但现在增值税发票也改为三联发票了。
正式发票与非正式发票的区别
[律师回复] 只有正式发票,没有非正式发票。
非正式的就不叫发票,而是收据、收条、付款证明等,统称白条。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另外,以前增值税发票的联次与普通发票也不同,但现在增值税发票也改为三联发票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没签劳动合同算正式员工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实际的劳动关系,那就代表着劳动者也是正式员工。且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为劳动者和单位之间是无期限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正式发票与非正式发票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只有正式发票,没有非正式发票。
非正式的就不叫发票,而是收据、收条、付款证明等,统称白条。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作用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另外,以前增值税发票的联次与普通发票也不同,但现在增值税发票也改为三联发票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算正式工吗?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没签劳动合同是否算正式入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没签劳动合同是否算正式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虚拟户口算是正式户口还是非正式户口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户口算是天津市户口,天津市集体户口新政策
1、天津本地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2017年以前好像可以直接把户籍和档案落在天津各个人才市场,不需要复杂的手续办理即可。但是2017年以后,市政府要求各个人才办理入户时,必须要求办理人在津工作,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这里着重提一下,应届生的三方协议填写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填写的时候一定要先问一下公司能不能帮你落户,据我了解好像只有牛的国企或事业单位才有落户的名额,其他的基本上是没有资格的,要是有也是把户籍和档案放在人才。如果公司能给你放在人才市场,那就万事大吉了,一定问清楚公司给你解户口有没有工作年限限制等附加条件如果公司不能办,你就需要另辟蹊径了,你可以给各个人才市场打电话千万别给北方人才打,感觉服务态度很是嚣张国企的本质,看他们能不能提供什么方法帮你办基本上可以办下来,实在不行只能被打回到你的出生地或者自己在出生地省人才市场挂着。除了北上广深、天津等一些发达城市对户口有限制,其它一些二、三线城市人才市场基本上均可以办理
2、天津本地高职院校大专学历。天津2017年出台新规定,凡是在天津市大专或高职院校毕业的,毕业当年若能跟天津本地公司签订2年及2年以上劳动合同,则可以拥有天津市集体户口,一般要求公司给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3、外地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基本上要想落户天津,只能在天津工作,并由公司给办理落户,其它方法没有了。
4、外地院校高职院校大专学历。没得办法了,只能申请居住证,积分办理入户。需要注意的是:应届生办理落户时一定要注意时间安排,一般每年五月份各人才会到学校进行人事代理相关讲座,错过时间就需要额外的成本了。2020天津户口新政策:蓝印政策1市内六区和塘沽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80万以上。2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60万元以上。3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40万元以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算正式员工吗?
只要劳动者和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就是正式员工。通常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的双方,就应该即刻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入职最晚一个月就必须要办理劳动合同,如果不办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非婚生子女的正式形式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已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制度。即非婚生子女因其生父与生母在其出生后结婚,而被婚生化,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被赋予与婚生子女相同的地位。在把握准正的含义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准正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有血缘上的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
2、须有生父母的婚姻或司法宣告;
3、准正为法律事件,它为婚姻的附随效力,其发生无须生父母有何能力,亦不需任何人批准及其他程序。
(二)关于准正的效力问题,有的国家规定从父母结婚或宣告为婚生之日起算,有的则规定有溯及力,自子女出生之日起发生婚生效力。关于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尽管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完全相同,但在实践中,只要婚姻制度存在,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名份上的区别就会存在,两者在亲子关系的确定方法上也会有所不同。因此,为了使非婚生子女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承认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仍然有其社会实益。而且,婚姻法已经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因此,对于生父母在子女出生后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按照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原理而被视为婚生子女。
二、非婚生子女准正的形式有的国家则规定,除生父母结婚外,还必须办理认领手续,只结婚而未办理认领的,不发生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如日本、法国。另一种是因宣告而准正。对于生父或生母死亡,或存在婚姻障碍,而致使婚姻准正不能时,依父母一方或双方的请求而宣告该子女为婚生子女,如法国。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法律资格。至于准正的溯及力,各国立法规定不同。有的国家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没有溯及力,从生父母结婚或宣告之日起发生准正的效力,有的国家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溯及力,从子女出生之日起发生准正的效力。我国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一是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二是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签了劳动合同算正式工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