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里,夫妻感情走到尽头选择离婚时,房产分割往往是个大难题。毕竟房子价值高,又和居住权益紧密相关,双方都很在意。很多人在离婚时会为了房子争得不可开交,都想多争取一些权益。大家心里都犯嘀咕,这离婚时房子到底会怎么判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婚前一方全款买房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也只有他的名字,之后他和小李结婚,几年后两人离婚,小李就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的取得是在结婚之前,且资金来源是一方个人,所以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判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王婚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和妻子小陈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王,但小王要给小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补偿。计算补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
三、婚后共同出资买房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可以是双方协商房子归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将房子卖掉,双方分割卖房款。比如小赵和小孙婚后一起买了套房子,离婚时两人协商房子归小赵,小赵给小孙一定的补偿款。
四、父母出资买房
这又分好几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子女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要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例如林先生和林太太婚后,林先生父母出资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林先生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属于林先生个人财产。
离婚房屋判决结果确定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麻烦事儿。比如拿到房子的一方不按约定给另一方补偿款,或者对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有争议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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