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自2019年起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拥有数年的执业经验。他服务于四川凉山地区,联系地址为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在债权债务案件和工伤赔偿领域有着突出表现。他的客户涵盖了不同类型的民事主体,通过以客户权益为中心的执业理念,专注细节,力求为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工伤赔偿案例
在20212022年期间,解正军律师代理了一起劳动工伤死亡案件。原告为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潘X某,原告委托解正军律师进行诉讼。被告为简X和潘X甲。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召集包括死者王XX(原告亲属)在内的工人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案件争议与处理
原告诉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被告简X主张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己作为定作人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主张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法院认定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被告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死者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潘X甲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行承担30%的责任。法院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被告简X、被告潘X甲按比例负担。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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