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屏山县,一起国企高管受贿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廖X利用职务便利,在20XX年至20XX年间非法收受16人财物共计162万元。案发后,退缴部分违法所得,部分房产被查封、账户被冻结。此时,四川宜宾贾超颖律师接受委托,为廖X进行辩护。
证据审查寻突破
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承办过多起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接手此案后,他一头扎进了堆积如山的案卷中。他逐页翻阅,仔细核对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于指控廖X受贿的每一笔款项,他都认真审查资金来源、交付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证人证言。尤其针对核心辩护点中提到的收受聂某5万元、彭X2万元,他反复查看相关的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试图寻找未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的线索。他与证人进行沟通,核实当时的具体情况,以确定双方是否为平等民商事主体关系。
挖掘从轻情节证据
除了对受贿金额的审查,贾超颖律师还积极挖掘廖X的从轻情节。他通过查阅监察机关的调查记录,发现廖X主动供述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100万元)。他将这一情况进行详细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以便在法庭上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同时,他收集廖X自愿认罪认罚、愿意退赃的证据,与家属沟通,了解廖X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于查封房产中部分系家人财产的情况,他通过查阅房产购买合同、资金来源等证据,确定共有人的份额,为争取保留共有人份额做准备。
辩护成效显著
在法庭上,贾超颖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辩护,阐述了自己的辩护意见。虽然未能成功将两笔共计7万元的受贿事实剔除,但有效推动了从轻情节的认定。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赃等从轻情节的意见,判处廖X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最终刑期接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下限,贾超颖律师通过对证据的审查与细节挖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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