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婚姻在我国法律上它是存在这一定的意义的。如果想要解除这种婚姻关系必须要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离婚的时候可能有一方是属于过错方。那么民法典关于过错方是怎样进行处理的?
一、民法典关于过错方是怎样进行处理的?
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司法实践中在分割财产时,法官可以照顾无过错方,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与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该规定特点
第一,提出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照顾无过错原则;
第二,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通过以上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法律中对过错方怎么处理应该已经有所了解,法律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也是坚守社会的公平,对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导致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予以照顾,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能大家关于过错理解,通常都是跟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关。但是实际上规定,如果婚姻当事人一方是属于过错方,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与财产的分割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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