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综合背景
刘俊宏律师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拥有丰富的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他曾有1年公司法务经历,这让他熟悉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处理流程,能从企业运营的角度理解法律问题。之后的3年刑事检察经验,更是使他对刑事法律体系有了深入的认识,锻炼了他的证据审查、逻辑推理和法律适用能力。自2024年开始执业,成为贵州转折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崭露头角。
刘俊宏律师秉持着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执业理念,他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还将其充分运用到实际案件中。他积极参与地区检察机关听证、落实值班制度以及公益法律服务,多次为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致力于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同时,他担任多家行政机关及企业的法律顾问,凭借较强的政策理解与法律风险预判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他还担任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黔南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瓮安县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瓮安县法治校园讲课志愿者等职务,在法律行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处理合同纠纷案件
在合同纠纷领域,刘俊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曾有委托人承接磷矿注浆项目的材料供应及施工劳务工作,在按要求完成案涉项目施工后,项目经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但相对方仅支付部分款项,经结算仍拖欠材料费、施工劳务费等款项。相对方以项目未完成最终竣工验收、未收到总包方工程款等理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委托人遂委托刘俊宏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相对方支付欠付材料费、施工劳务费XXX元及资金占用费,同时要求相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维权相关费用。
刘俊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介入案件。他首先梳理案件事实脉络、整理汇总各类证据材料。本案中双方争议焦点显著,相对方不仅对案涉项目结算金额提出异议,还以案涉项目未正式竣工验收、合同中“背靠背”付款条款未成就、自身不存在延期付款情形等为由进行抗辩,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及委托人主张的各项维权费用。
为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刘俊宏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开展了精细化办案工作。其一,他逐一核对进场施工邀请函、多份物资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劳务分包合同、验收会议纪要、工程量及材料使用结算单、付款银行凭证等核心证据,精准确认双方合同履行情况、实际工程量及结算金额,夯实相对方拖欠款项的基础事实。其二,针对相对方提出的“项目未验收”抗辩,他重点整理业主单位组织各方形成的验收会议纪要、业主单位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情况说明等关键证据,充分证实案涉项目已于2024年6月7日完成验收且验收合格。其三,针对相对方援引的“背靠背”付款条款,结合案件事实指出相对方在委托人起诉前未积极向总包方主张债权,怠于履行催款义务,其提交的催款相关证据均形成于委托人起诉之后,且总包方未作任何回复,案涉项目验收合格已逾半年,相对方的行为导致委托人无法及时获得工程款,案涉最终付款条件已成就。其四,整理委托人因维权实际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各类票据凭证,证实相关费用支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主张前述费用应由相对方承担。
案件审理过程中,委托人于2025年3月18日第一次开庭时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因相对方需要新的举证期及答辩期,法院依法安排2025年4月8日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刘俊宏律师就案件事实、证据效力、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发表详细且专业的代理意见,针对相对方的各项抗辩理由逐一进行有力反驳,清晰阐述相对方拖欠工程款的事实依据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充分举证证明委托人的各项诉讼请求具有坚实的事实和法律支撑。
案件圆满结果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刘俊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相对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委托人材料款、劳务费共计XXX元及利息,利息以XXX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30日起按年利率3.1%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相对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委托人律师费100000元;案件受理费34647元,由委托人负担1820元,由相对方负担32827元,法院退还委托人多预交的受理费45985元;保全费5000元由相对方负担;驳回委托人的其他诉讼请求。若相对方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次诉讼成功为委托人追索到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损失,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在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刘俊宏律师凭借其严谨的工作态度、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针对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分析和有力反驳,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他的成功经验也为同行处理类似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在黔南瓮安地区的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