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是一位大学本科学历的复合型法律从业者,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经济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她还持有税务师、高级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师等多项权威认证,能为个人及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9年起,韩XX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没签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2021年12月9日,韩XX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他不慎摔伤,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协商不成,韩XX起诉到永清县人民法院,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王XX则认为韩XX自身有操作过错,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还称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韩XX只认可37000元。另外,王XX觉得韩XX伤情和其他意外有关,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王XX承担80%主要责任,判决王XX赔偿98590元。王XX不服上诉,二审中他提交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二审法院维持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标准,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法律干货
签订书面合同:打工时尽量和雇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样出了事能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
保留证据:受伤后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与雇主沟通记录等,这对后续索赔很关键。
安全注意义务:作为劳动者,自己也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避免因自身过错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结语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在劳务关系中,雇主和雇员都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遇到纠纷不要慌,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王芳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在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大家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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