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是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经济纠纷领域尤为专精,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她还是一位复合型法律从业者,持有多项权威认证,能为个人及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韩XX从2019年起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只有口头约定,没签书面劳务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XX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他不慎摔伤,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先后两次住院。经鉴定,他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协商不成,韩XX起诉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王XX则认为韩XX自身有操作过错,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还主张自己垫付了42000元医疗费,韩XX只认可37000元。另外,王XX觉得韩XX的伤情和其他意外有关,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王XX承担80%主要责任,判决他赔偿韩XX98590元。王XX不服上诉,二审中他提交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二审法院维持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标准,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法律干货
签订合同很重要:像韩XX和王XX没签书面劳务合同,在纠纷处理时可能会有很多麻烦。大家在提供劳务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保留证据:无论是受伤后的治疗凭证,还是雇主垫付费用的记录,都要保留好。比如王XX二审提交的录音、转账记录等,对认定垫付金额起到关键作用。
安全注意义务: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否则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就像韩XX,因为自身没尽到审慎义务,承担了20%的次要责任。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劳务关系中,无论是雇主还是劳动者,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遇到纠纷时,要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芳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在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希望大家都能增强法律意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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