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劳动合同的解除权来看,其实不仅用人单位可以享有,劳动者也是享有的,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在行使的过程中,也要严格在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才可以,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合同,必然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那一般劳动者自己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自己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二、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试用期间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转正之后则要求提前30日。但如果因为单位行为严重损害到了劳动者利益的,则此时可以立即解除,必须要提前通知。至于劳动自己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满足的情形,上文也有介绍,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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