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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证据往往错综复杂,事实认定犹如在迷雾中摸索。本案中,高管程某离职后被房产公司扣留60.7万股权奖金,双方各执一词,案件陷入僵局。此时,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友良律师介入此案。
证据梳理与初判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他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程某提交了劳动合同、激励制度、工资截图等多份证据,而房产公司则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激励制度为抗辩依据。杨律师仔细查阅每一份证据,在纸质文件上圈圈点点,在电子文档中标记重点,初步判断案件的关键在于协议条款的解释以及奖金未能购买股权的事实认定。
细节挖掘与争议突破
对于房产公司强调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杨友良律师逐字逐句分析其中条款。他发现协议中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事宜以及衍生出来的事项”可能不包括程某的奖金诉求。杨律师以此为突破口,深入研究协议签订的背景和双方的真实意图。同时,针对房产公司称程某所在项目亏损,有权扣除购股权款项的说法,杨律师要求房产公司提供实际亏损的证据。房产公司未能举证,而杨律师在程某提交的证据中发现,出现亏损应一项目一计算,并非统一结算盈亏。
关键事实认定与胜诉
庭审中,杨友良律师凭借对证据的深入审查和细节挖掘,有力地阐述了观点。法院最终认定,因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且房产公司未为程某购买股票,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杨友良律师通过对证据的严谨审查和关键细节的挖掘,成功帮助程某追回了被扣留的股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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