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不少人都有给别人做担保的经历。本来想着就是帮个忙,可要是借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可就头大了。很多人就会疑惑,借款人没钱还了,是不是担保人就得承担全部债务呢?这可不是个小问题,毕竟谁也不想平白无故背上一身债。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担保的类型及责任区分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比如张三给李四做一般保证担保,李四向王五借了钱,到期李四还不上,王五不能直接找张三要钱,得先通过法律程序去执行李四的财产,实在执行不到了,才能找张三。而连带责任保证就不一样了,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张三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王五既可以找李四要钱,也可以直接找张三要钱。
二、担保范围的界定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范围可不一定是全部债务。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比如双方约定担保范围只包括本金,那么利息等其他费用担保人就不用承担。所以在做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担保范围,别到时候稀里糊涂承担了不该承担的费用。
三、担保人承担责任后的追偿
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比如张三替李四还了钱,张三就可以向李四追讨这笔钱。不过追偿也得有证据,要保留好还款的凭证等相关材料。要是李四耍赖不还,张三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李四。
四、特殊情况对担保责任的影响
有些情况下,担保人可能不用承担全部责任甚至不用承担责任。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可能无效,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再比如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借款人没钱还时,担保人不一定需要承担全部债务,要根据担保类型、担保范围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等来确定。要是遇到这种麻烦事儿,自己拿不准该怎么办,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债务人不配合追偿、债权人不合理要求等问题。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担保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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