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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冯XX满脸愁容地找到李佳莹律师。原来,他自2018年9月起就在哈尔滨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从事商品销售等工作。工作期间,公司与他签的是“劳务合同”,未签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合作结束后,他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被仲裁委驳回。
全面研判,锁定关键
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她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发现能否穿透“劳务合同”,论证劳动关系成立的核心特征是关键。
有力举证,严密论证
庭审中,李佳莹律师紧扣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举证。她指出,“劳务合同”内容符合《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是公司逃避义务的手段。她指导冯XX整理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其符合劳动关系的“人身隶属性”和“经济从属性”。针对公司“请假导致关系中断”的抗辩,她也进行了有力驳斥。
法院判决,权益确认
最终,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意见,认定“劳务合同”实质是劳动合同,确认冯XX与公司自2018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李佳莹律师的专业代理,为冯XX后续维权奠定了基础,也彰显了“实质审查”原则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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