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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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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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哪个公民,其人身方面的权利都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里面就包括了隐私权、肖像权等等。而在对他人人身方面的权利有侵犯的时候,自然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那现实中,要是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才好呢?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请求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怎么样才算侵害肖像权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

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

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二)侵害肖像使用专有权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制作出来),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们所支配、利用。尽管肖像的利用价值有普遍的意义,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其基本内容是:

一是自然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二是自然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这需要与使用人平等协商,签订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三)侵害肖像利益维护权

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内容如下:

1、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

3、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

在使用他人肖像的时候,其实需要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这个时候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至于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上文中已经为大家做出了介绍,而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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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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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肖像作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将肖像转交他人使用。肖像作者只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而对该作品所反映的肖像权,却不享有支配权。因此如果肖像作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将肖像转交他人使用,并与该使用人达成协议,该协议对肖像权人无拘束力,肖像权人可依自己享有的肖像权对抗肖像作者和使用人所谓的使用协议,将该双方作为被告予以,追究其侵权责任。
(2)对他人创作的肖像作品经过艺术加工后,转交他人使用。一般来说,以人物肖像为中心的艺术品,作为临摹、创作的依据进行再创作的艺术活动,不认其为侵害肖像权,但是将这种再创作的艺术品用于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则超越了艺术活动的范围,侵害了肖像权人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过,在这里应当确立一个判断标准,即对他人创作的肖像作品的艺术再加工作品所体现的形象是否可辨认出肖像权人的原貌。如果经过艺术加工的作品具备肖像权人的相貌特征,可以辩认为肖像权人的原貌,无论其经过何种加工,都属于侵害肖像权行为;反之,则不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3)一个非法的肖像使用行为,既侵害肖像权,又侵害肖像作品著作权。这种侵权行为产生两个请求权,即侵害肖像权的请求权和侵害著作权的请求权。受侵害的肖像权人和受侵害的著作权人都有权向,请求被告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在程序上,两项请求权产生两个不同的诉权,可以分别行使。受害人如为两个人,两个请求权由两个不同的受害人分别行使,如果两个受害人在同一时期向,可合并审理,一并裁决。如受害人为同一个人,两个请求权如何行使,原则上应依权利人选择,可以一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还可以择一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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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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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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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肖像作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将肖像转交他人使用。肖像作者只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而对该作品所反映的肖像权,却不享有支配权。因此如果肖像作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将肖像转交他人使用,并与该使用人达成协议,该协议对肖像权人无拘束力,肖像权人可依自己享有的肖像权对抗肖像作者和使用人所谓的使用协议,将该双方作为被告予以,追究其侵权责任。
(2)对他人创作的肖像作品经过艺术加工后,转交他人使用。一般来说,以人物肖像为中心的艺术品,作为临摹、创作的依据进行再创作的艺术活动,不认其为侵害肖像权,但是将这种再创作的艺术品用于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则超越了艺术活动的范围,侵害了肖像权人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过,在这里应当确立一个判断标准,即对他人创作的肖像作品的艺术再加工作品所体现的形象是否可辨认出肖像权人的原貌。如果经过艺术加工的作品具备肖像权人的相貌特征,可以辩认为肖像权人的原貌,无论其经过何种加工,都属于侵害肖像权行为;反之,则不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3)一个非法的肖像使用行为,既侵害肖像权,又侵害肖像作品著作权。这种侵权行为产生两个请求权,即侵害肖像权的请求权和侵害著作权的请求权。受侵害的肖像权人和受侵害的著作权人都有权向,请求被告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在程序上,两项请求权产生两个不同的诉权,可以分别行使。受害人如为两个人,两个请求权由两个不同的受害人分别行使,如果两个受害人在同一时期向,可合并审理,一并裁决。如受害人为同一个人,两个请求权如何行使,原则上应依权利人选择,可以一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还可以择一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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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
盗用他人的肖像权不会判刑,但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由侵权者消除社会影响,赔偿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侵犯,未经公民本人的许可,不能私自使用、丑化他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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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肖像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要明白姓名权和肖像权都是隶属于人格权的,而人格权又是人身权的一种。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它是中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
(一)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二)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身体权有其独特的保护范围,对身体权的侵害行为,不以对身体的侵害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为必要。
(三)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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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以姓名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的妨碍和侵害。
(五)名称权
名称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的一个特定标志。法人的名称应能反映其营业性质、业务活动及隶属关系。
(六)肖像权
肖像是指公民身体的外部表现,并通过传统美术和现代科学将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在客观上再现,如通过雕塑、摄影、画像等。肖像反映的是肖像者的真实形象和个性特征,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所以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是以公民的形象、特征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七)名誉权
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和总和。名誉权就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有关自己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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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九)信用权
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所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信用权,其他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征信机构也不能侵害这种权利。
一般人格权:人格权、人格自由权、人格尊严权。
身份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一定行为或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发生的一种民事权利。身份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它不仅为权利人的利益而设立,同时也为相对人的利益而设立,因此权利人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身份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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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肖像权协议书,肖像权使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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