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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深耕的多领域律界行家
鹿静律师,江苏立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08年投身法律服务行业,十六年如一日坚守法律初心。她构建起以建设工程、刑事诉讼等为核心的专业业务体系,承办案件超1500件,在民商事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等多领域成绩斐然,还担任十余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荣获多项荣誉。
义务帮工受伤索赔起纷争
本案是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上诉人承包原审被告2的粮食装卸劳务,被上诉人是粮食运输经营者。案发时,被上诉人运输粮食到厂区,卸货安装自带卸粮斗时,因踩踏运行中的皮带运输机受伤。被上诉人起诉要求上诉人及原审被告2赔偿损失。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间成立义务帮工法律关系,判令上诉人承担40%赔偿责任,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
一审认为被上诉人安装卸粮斗超出运输合同义务,属无偿帮工,上诉人作为受益人未明确拒绝应担责,同时被上诉人自身有过错。上诉人上诉称双方无帮工合意,被上诉人行为是自利行为,损害后果与其无关。二审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二审确认一审事实,围绕法律关系认定及过错责任展开审理。
终审定局:维持原判彰显公正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理由清晰明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间成立义务帮工法律关系,被上诉人安装卸粮斗超出职责范围且无偿提供劳务,上诉人未拒绝并实际受益;上诉人存在过错,作为装卸管理方未对皮带运输机采取安全措施或制止危险操作;责任划分适当,一审按双方过错程度划分符合过错责任原则。最终,上诉人需赔偿被上诉人各项损失,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公司负担。鹿静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义务帮工人成功争取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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