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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涉职场纷争
2022年3月7日,黄X入职新XX某轻工公司担任生产组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了薪资结构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然而2024年7月3日,黄X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索赔多项费用。仲裁委驳回其全部请求后,黄X又向一审法院起诉。
一审双方皆不满
一审判决确认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轻工公司需支付品质扣款、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和经济补偿,驳回黄X其他诉讼请求。但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一场激烈的“攻防战”进入白热化阶段。
二审关键破局
王俊杰律师作为轻工公司的代理律师,在二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于田县最低工资标准,黄X工资含固定加班费且提成工资高于其主张的加班费总和,其也未能证明额外加班。法院认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按合同约定执行,提成工资有加班对价性质,全面驳回黄X的加班费诉求,为企业减少了1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反思与启示
虽然本案核心胜利在于加班费诉求被驳回,但也有需要反思之处。轻工公司关于品质扣款的上诉请求因未提供损失证据被驳回,这提示企业应完善损失核算与留痕机制。同时社保承诺被认定无效且仍需判付经济补偿,表明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无法通过协议规避。而某体育用品公司未承担连带责任,也凸显了关联企业间用工管理独立性的重要性。王俊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成功为企业化解了这场劳动纠纷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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