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里,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磕磕绊绊,但要是一方出现严重过错,就可能对另一方造成极大伤害。当婚姻走到尽头,被伤害的一方往往会想,自己能不能获得相应赔偿呢?这就涉及到离婚过错赔偿的问题。在法律上,并不是所有的过错都能让无过错方获得赔偿,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行。那到底哪些情形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赔偿情形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重婚行为可获赔偿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不仅破坏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也给无过错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比如,甲在已经和乙结婚的情况下,又和丙登记结婚,乙发现后选择离婚,那么乙作为无过错方,就有权要求甲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像重婚者与他人的结婚登记证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等,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与他人同居可索赔
这里的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例如,丁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和戊在外租房共同生活,这种行为对丁的配偶己造成了伤害。己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丁进行赔偿。无过错方在取证时,可以通过邻居的证人证言、租房合同、监控视频等证据来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三、实施家庭暴力可求偿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果一方在婚姻中遭受了另一方的家庭暴力,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比如,庚经常对辛进行打骂,导致辛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辛在离婚时就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可获赔
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比如,壬长期对自己年迈的父母不管不顾,其配偶癸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壬给予赔偿。无过错方可以通过医院的病历、社区的证明等材料来证明对方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离婚过错赔偿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无过错方所受到的伤害,但离婚后还可能面临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等新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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