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离婚诉讼庭审如何应对?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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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言辞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拿笔记住。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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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很多事情,双方谈不拢的话就会闹出矛盾。协商不成的,一方可能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出庭时间和地点。对于被告来说,在参加庭审的时候应该准备好答辩状等相关材料。那么,被告在离婚诉讼庭审如何应对?下面我们一起跟随小编了解下。

一、被告在离婚诉讼庭审如何应对?

离婚官司开庭时,当事人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结合上文,小编分析了被告在离婚诉讼庭审如何应对这个问题。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参加庭审的时候不要紧张,针对对方提出的诉讼要求,有条不紊的答辩。在答辩的时候,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并确保材料来源合法。经过庭审,法院会休庭,然后做出具体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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