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刘欢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4年多时间,执业证号为134xxxxxxxx117783。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民商事领域相关案件成功办理500余件,尤其在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此类案件占比约50%。
刘欢律师毕业于相关法律专业院校,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2018年,他在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实习,2019年8月正式开启执业生涯。2023年6月,他与合伙人共同创办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律所的合伙人。
其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领域,以及经济类犯罪等刑事领域。同时,他还担任泗县大庄镇东风村、朝阳村,丁湖镇苗尤村,泗城镇网周村法律顾问。
刘欢律师曾获得业内多项荣誉,具体奖项暂未列举。他秉持“坚守正义,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劳动争议纠纷领域
案例一:2021年4月20日,原告张XX与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刘X劳动争议一案立案。案情为泗县某工程由中国XX集团承包,其将工程三标段和二标段分别分包给新余XX和宿州某公司。2020年4月27日原告经介绍进入工地从事内墙粉刷工作,与被告刘X协商日工资240元。2020年5月5日下午13时许,原告在工地上干活时从脚手架上跌落摔伤,刘X垫付了医疗费。之后原告找被告协商赔偿,被告互相推诿。核心争议点在于谁应承担原告的用工主体责任。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及各被告角色,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书写答辩状递交法院。在审理中,律师抗辩刘X与原告无劳务关系,只是带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5日被告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告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劳动报酬追索领域
案例二:2021年,原告蔡XX诉被告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原告自2018年3月入职被告处从事技术员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被告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至2021年9月。2021年10月4日结算,被告欠原告工资77687元,并承诺付款计划,但仅于2021年10月30日支付15000元,下欠62687元未付。核心争议点是被告是否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准备拖欠工资明细单及工作相关证明等证据,在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结尾
刘欢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民商和刑事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办案成果。他以专业的服务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未来,刘欢律师将继续坚守执业理念,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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