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结婚后过日子,难免会因为各种事儿闹得不愉快,过不下去了就可能选择离婚。而离婚的时候,房产归属往往是双方争论的焦点。毕竟房子是个大件儿,谁都不想轻易让步。婚后协议离婚时,这房产到底归谁呢?这可不像分个普通东西那么简单,里面涉及到很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下面咱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有约定从约定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协议离婚时,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房产归属。例如,小王和小李在婚后签订了一份财产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归小王所有,后来两人协议离婚,那么这套房子就应归小王。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的。
二、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
要是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割。可以是一方拿房子,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把房子卖掉,双方分割卖房款。比如,小张和小赵婚后一起买了一套房,离婚时两人协商,小张要房子,就按照房子的市场价值给小赵一半的补偿款。
三、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这又得分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林先生的父母在他婚后出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林先生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归林先生。但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比如出资的目的、婚姻持续时间等。
四、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
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归婚前购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给另一方补偿。比如,小陈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陈,但小陈要给妻子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一半作为补偿。
协议离婚确定了房产归属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拿到房子的一方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对方不配合怎么办;或者对房产的价值评估有争议,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的难题,让你在离婚房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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