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结婚后,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爱,会赠送房子给子女。这时候就会有个疑问,这赠送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毕竟这关系到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如果界定不清楚,日后很可能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那婚后父母赠送的房子,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咱们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明确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一般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那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小张的父母买了一套房子送给他们。要是小张父母没有明确说这房子只给小张,那这套房子就会被认定为小张和小李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赠与一方的认定
父母要想让赠送的房子成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有明确的表示。可以通过书面赠与协议,在协议中清楚写明该房屋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与子女的配偶无关。
例如,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小王的父母写了一份书面赠与协议,写明房子只赠与小王。这样,即使房子是在婚后赠送的,也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小赵对这套房子没有权益。
三、出资情况的影响
在实际情况中,出资情况也会影响房子的归属认定。如果父母是全额出资购买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房子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父母只是出了部分资金,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分割时会考虑父母出资的因素。
比如,小陈和小孙结婚后,小陈的父母出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陈名下,之后小陈和小孙一起还房贷。这种情况下,房子虽然登记在小陈名下,但因为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在离婚分割时,小孙也会享有一定的权益。
四、产权登记的作用
产权登记也是判断房子归属的重要依据。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倾向于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就像小吴和小郑结婚后,小吴的父母买了房子,登记在小吴和小郑两人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确定了房子的归属后,还可能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夫妻感情出现变化要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割;如果房子要出售,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还有如果父母反悔,想要收回房子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都比较复杂,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处理这些棘手的事情。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房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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