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儿,不仅涉及到夫妻感情的破裂,还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而在某些情况下,受到伤害的一方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比如,一方在婚姻里有出轨、家暴等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精神或身体上的伤害,那么无过错方就可能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赔偿。那到底什么样的情况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民法典》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像重婚,就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这严重违反了婚姻的忠诚义务。比如张三在已经和李四结婚的情况下,又和王五登记结婚,李四发现后起诉离婚,就可以要求张三给予离婚损害赔偿。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比如,在一场离婚官司中,女方作为原告,就需要在起诉离婚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女方是被告,且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那么在离婚后还能单独起诉要求赔偿。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比如因家暴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抚慰。具体的赔偿数额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例如,因为一方的出轨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打击,使其患上了抑郁症,那么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就会考虑这些因素。
四、收集离婚损害赔偿证据
要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证据至关重要。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书证,如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保证书等;物证,如家暴时使用的凶器等;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证人证言,如邻居、朋友的证言等。比如,在收集出轨证据时,可以通过拍照、录像记录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亲密行为,也可以收集他们之间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离婚获得损害赔偿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赔偿款的执行问题,比如对方不按时支付赔偿款该怎么办,能不能要求增加赔偿数额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等。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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