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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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家都知道还是存在这一些贫困家庭的,对于这些家庭来说,他们可能没有经济能力购买一套新的房屋这个时候,国家就会出台相关的政策,比如说经济适用房就是针对他们来说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一、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1、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人家外地人有工作居住证才能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如果申请贷款,还得需具有北京市户口的人给予担保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资源使用的费用,即"地租 ",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如批租50年,就要一次性支付包括全部年限的使用费。

土地出让金根据批租地块的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熟地"价,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包括土地使用费和开发费;另一种是"毛地"或"生地"价,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仅为土地有偿使用的部分,投资者需自行或委托开发公司进行受让土地的开发工作。例如上海北京东路面积为2.38万平方米的71号地块,有20多家单位和1000多户居民,新加坡长立国际开发公司与上海黄浦资产经营公司以460万美元的毛地价获得50年的使用权,并投资5300万美元。旧区的动迁和市政配套费用一般要占到熟地总价的50%~70%左右。

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首先,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政策,第一方面就必须要符合拥有北京户籍的。其次就是自己并没有房屋或者是自己的房屋的面积没有达到规定才可以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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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离异的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如果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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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大学毕业第七年,从大学毕业一直在北京工作,在家里帮助下,终于凑够了首付,想在北京买房,买套二手的,想问下北京经济适用房二手房买卖政策?
[律师回复] 经济适用房满5年上市政府优先回购
北京的经适房是从1998年开始建设的,以天通苑、回龙观等一批经适房为代表。但早期的经适房面积较大,很多户型上百平米,而且审核分配也不严格。2007年,北京实行了新的经适房制度,严格规定了经适房的套型面积、销售对象、申请审核、后期管理等政策。
对于新房而言,满5年后市,但需根据原购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类似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老房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则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无论是老房还是新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其户口所在区县住保部门都可优先回购。
老经济适用房未出现回购案例
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适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满五年后上市出售,可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区县住保部门不再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这意味着,天通苑、回龙观等这一批“老经适房”,政府放弃了回购的权利,不再需要开具证明,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新经济适用房仍需开具放弃回购证明
不过,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新经适房”,政府并没有放弃回购的权利。对于满5年后上市出售的,区县住保部门仍要按照规定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这些经适房上市交易时,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区县住保部门可优先回购。区县无力回购的,可由市保障房建设实施回购。此外,对于购买未满5年的经适房、限价房,申请政府回购的,区县住保部门无力回购的,也可由市保障房实施回购。回购的价格根据原购房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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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怎样的?
在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非同等条件下,按签订售房合同日期为准,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线,之前的经适房上交售房款的10%作为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过户,并取得商品房产权;之后的经适房,需要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指导价与购房价之差的70%上交土地收益金后,可以过户,并取得商品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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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想买房子,但是房价太高了,于是考虑北京经适房,不了解这方面的,谁能科普一下北京经适房申请条件和购买政策?
[律师回复] 要问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吗?根据国家规定是可以的,只是有一些限制性要求,而且每个城市的要求也不相同。对于广大的80后年轻一代来说,成家立业已经成为 人生的一件大事,他们往往资金不是很充裕,现在房价又呈现上升趋势,难以承受商品房的高价格,因此选择了经济适用房。那么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到底是如何的 呢?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很多人都有这一方面的疑问,那么现在来帮大家解答一下。
要明确一点,经济 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 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 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 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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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是什么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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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新政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日前,多部委和共青团联合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提出,将基层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落户等配套支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表示,将创新技能人才工资提升机制,同时,技能人才评正高级职称、引进落户都成为可能。
1、符合条件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将获住房支持
围绕拓展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空间,《计划》明确了6项具体支持政策,并将通过实施后备人才计划,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扎根基层的优秀青年成长成才。
①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中坚持基层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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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优秀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人才项目选拔、出国深造、参加进修学习和学术会议等方面予以优先。
④创新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做出重要贡献的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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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对工作条件特别艰苦或岗位职责重、压力大的基层高校毕业生,适时组织交流或轮岗。
2、“北京工匠”引进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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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是怎样的
保障性住房制度是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应与廉租房保障对象相衔接。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为完善和规范保障性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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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适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北京经济适用房贷款政策适用以下人权: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北京正式户口;2、稳定职业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能力;3、客户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有担保人;4、用住房个人购房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额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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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里有两套经济适用房,前段时间听说经济适用房竟然可以买卖,我就想问一下,闸北区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
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
  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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