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占用土地,一般会在建设用地周围修建院墙,将其围起来。根据规定,企业拿到城镇土地后,应该在办好土地证的次月履行纳税义务。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根据面积乘以适用税率算出。那么,院墙外土地使用税的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院墙外土地使用税的政策是什么?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调减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但要按未交房产与已交房产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征用未开发的土地应按规定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全部交房后的次月起,开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零。
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不包括集体土地的使用者。
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综上所述,没有特殊情况,房地产企业是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根据有关院墙外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在院墙外三米内的土地还是归企业使用,也应该纳入计税面积。超过部门则还是国家的,企业不应该承担税额。各地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有所区别,一般是根据城镇规模划分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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