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里,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有时候仅执行公司财产并不能完全实现债权人的权益。这时候,债权人就会琢磨能不能把公司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那到底啥时候能追加股东成为被执行人呢?这是很多债权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尚未缴纳出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比如,甲公司欠乙公司一笔货款,法院判决甲公司偿还,但甲公司名下财产不足以偿还。经过调查发现,甲公司的股东丙承诺出资100万,但实际只出资了50万,这种情况下,乙公司就可以申请追加丙为被执行人,要求丙在未出资的5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操作时,债权人需要准备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证据、股东未足额出资的证据等材料,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二、股东抽逃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导致公司财产减少,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债权人也能追加其为被执行人。例如,丁公司的股东戊在公司成立后,将出资的资金50万以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使得公司在面对债务时无力偿还。这时候,丁公司的债权人己就可以申请追加戊为被执行人。债权人要收集股东抽逃出资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公司财务报表等,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庚是辛一人公司的股东,辛公司欠壬公司货款,壬公司起诉后胜诉,但辛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如果庚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财产相互独立,壬公司就可以申请追加庚为被执行人。债权人需提供公司是一人公司的证据,以及初步证明股东和公司财产可能混同的线索,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四、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
公司在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致使公司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例如,癸公司在未清算的情况下注销,其股东子无偿接受了公司的部分设备,导致公司无法偿还丑公司的债务,丑公司就可以申请追加以子为被执行人。债权人要收集公司注销的相关材料、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证据等,向执行法院申请。
追加股东成为被执行人后,可能还会面临股东提出执行异议等后续问题。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很可能会影响债权人权益的实现。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债权人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应对股东的异议,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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