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正常来说是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的,但按照实际收入赔偿的,必须提供收入证明,银行完税证明,不能提供的,只能按照当地的社会平均收入来赔偿。大约是100元左右,很少,城市的级别高的,赔偿的多一些。

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在上班的途中因为他人驾驶汽车违反了交规发生了碰撞造成了意外,没有责任却受伤的驾驶人必然会因此而不能去工作且没有了工资,这个时候企业或者肇事者都应当对其误工费进行赔偿,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支付的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收入的,应当由责任方赔偿受害方误工损失。

由此可知,假设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很遗憾的被交警认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那么就无权再向对方主张误工费了。所以,切记全责方是无权主张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

其次,误工费具体主张多少依据什么?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

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证明上写明的休息时间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如果诊断证明上所载的休息时间明显过长,对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根据病历等材料酌情处理或者委托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加以确认。)

2、收入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自己来举证);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官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酌情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对误工费的规定,有工作和收入的受伤人的误工费的计算是要根据受伤人实际能够得到的工资为标准,但受伤人索要误工费的时候需要提供其工资收入的证明材料。如果索要误工费的时候遇到对方不支付的现象欢迎委托本网律师进行诉讼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一键咨询
  • 163****81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8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误工费应发还是实发?
误工费应该实发,按照实际工资计算,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将受害者为未成年人时,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误工损失视为未成年人的误工损失。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发生交通事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没有固定收入的群体,一般也需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状况。如若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话,只能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
交通事故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人祸,严重的会影响到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及工作,一般来说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情况是有误工费的,但是误工费实发应发是按哪个计算的呢?误工费的计算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相挂钩的,应发工资与实际工资不同的情况下应按照实际工资进行计算,相关规定如下。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房产税申报错误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房产税申报错误,怎么作废 如果是网上进行申报 ①进入房产应税财产明细表模块,上方红色的“-”为删除按钮,“房屋信息”最后操作栏中显示【基本信息】、【作废】二个按钮(纳税义务终止功能待添加) ②选择需要作废的房产记录,单击【作废】可作废房产记录 注意:作废仅用于错误信息的删除。如果是变更或者终止纳税义务,应通过修改基本信息或者终止纳税义务进行操作。 二、房产税如何申报 1、操作路径。点击【地税办税专区】——【申报】——【纳税申报】 2、在“选择申报月份”中选择正确的申报月份,一般不需要修改,系统自动带出当月。 3、单击“填写”,弹出对话框,在“已鉴定未填写”或“全部申报表”中选择《金三房产税申报》(半年),点击确定。 4、确认或修改申报所属期起(止),点击【确定】按钮。 5、带出申报信息后。在上方可以切换查看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从价计征明细表、从租计征明细表、减免税附表。注意:申报时,系统根据输入的申报所属期及税源信息采集模块的“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从价)或“申报所属租赁期起(止)”(从租),自动判断是否存在往期未申报数据。若存在则需要同时完成所有往期未申报税款信息申报。 房产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 三、房产税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四、办理时限 (1)纳税人办理时限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即时办结。 看了上述所说,大家应该已经对此理解清楚了,税从古至今是君主敛财的一项重要手段,并且项目繁多,如“窗户税”、“灶税”、“烟囱税” 等,所以,更希望大家能充分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学生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应该赔偿
多发的交通事故对于社会的治安稳定是带来了很大的威胁的,而且有很多的学生都在上自习或者下课的这个过程当中被过往的机动车给撞成了重伤。如果是机动车司机的完全责任的话,赔偿这肯定是受法律支持的,但是要注意学生发生的交通事故索赔误工费这肯定是不合理的,肇事者也不需要对其进行赔偿。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税号错误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6号)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
1、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2、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
㈢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函129号)的规定,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参照《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国税转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2、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3、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按照国税发156号的规定执行,所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不一样。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5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同事的姐姐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作,前段时间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苏州误工费税前税后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最新(2017)苏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具体数据 2017年3月起适用: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52元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433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606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28元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二、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适用为:
1、医疗费赔偿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赔偿标准: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对误工时间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本律师熟识相关司法鉴定机构)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赔偿标准(目前苏州标准80-120元/天):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对护理期限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司法鉴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赔偿标准: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原则上以公交车为准,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若无法乘坐公交车的可按照出租车的标准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目前苏州标准50元/天):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赔偿标准(目前苏州标准50元/天):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赔偿标准:
凭票按需据实计算。
8、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需专门的司法鉴定所鉴定,本律师可代理陪同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至关重要,是对当事人保护作为重要的一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作为计算标准。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标准:
按照国产普及型的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赔偿标准: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
1、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比如夫妻共同抚养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只赔偿一半)。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
2、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注意: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而非事故发生时的上一年度,江苏律师范育金,13862406486)。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
3、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苏州地区一般不超过5万元,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法院通常在死亡和伤残(经专业的司法鉴定确定)的情况下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不开发票是偷税漏税行为吗?
不开发票不一定是偷税漏税行为,因为是否纳税,它实际上和是否开发票是没有关系的,在中国,所规定的纳税是和企业的经营活动来进行联系,每一个税收的种类都是有一定的征收税收的范围。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