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一般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才会涉及到一个交付时间的问题,因为实际购买的时候其实商品房尚未修建完工,如果不明确约定一个交付的时间,对于购房者而言就是很不利的。但现实中,也经常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此时商品房延期交房退房可以吗?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商品房延期交房退房可以吗
在房产行业,延期交房普遍存在,购房者有苦难言,开发商却理直气壮。
现在有能力买房,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儿,但是在买房的过程当中,似乎总是难免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严重一点的情况有房款被骗、房屋有质量缺陷、房屋结构被改等等,与这些问题相比,开放商延期交房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遇上了,实际上也会让人饱受困扰。尤其是对那些买房等着结婚的人来说,这延期交房可能就会影响他们的幸福计划。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及最高院关于商品房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房验房,买受人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办?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较高,发生纠纷诉诸司法后,开发商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可以请求增加,法院会支持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
房者选择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可以。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都是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会存在损失,至少会发生购房款利息的损失,该损失应当补偿,因此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出现商品房延期交房的情况时,意味着开发商已经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并不能马上退房,结合法律中的要求,需要再给开发商一定的时间,也就是宽限期,到了宽限期之后还不能按时交房的话,那么才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赔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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